在去麻坡的路程上,昨天我撞到的车子的车主播电话来说不要在三姐夫那里修理。她硬是要自己去修理然后我们付那个修理费。其实她的车子根本没事情,就像照片里拍到的一样,她车子的 bumber 颜色脱落一些些,没道理要换掉整个 bumber 或重新喷漆吧,摆明要拿我们便宜。

她以为我们会妥协付她钱草草了事,我们就是不要给她拿我们便宜,最后只好去警察局 report。如果我们赔她钱的话,大概只需花一百零吉以上。偏偏我们不要给她,所以被罚 saman 三百零吉。
很多人说我们笨,干吗不付她一百零吉左右就好了,report 的话还要多付百多零吉,损失的还是我们啊。
我们一致回答:就是不要给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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